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规划办黑教科规办[2009]第3号文件规定,省规划办拟组织2009年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包括:(1)课题立项申请书、任务下达书复印件;(2)《课题结题验收表》、《评价表》一式三份;(3)课题结题研究报告一份;(4)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原件(论文、著作等)一套;(5)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被哪采用、转载、获奖证书等);(6)课题研究的主要的过程性材料。
2.成果要求:(1)研究报告:每项课题必须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字数在1万字左右。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③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⑤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2)课题研究的其他成果:著作类科研成果:要突出实践、实验分析,突出应用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论文类科研成果:要有围绕课题研究主题的若干篇论文,只有一篇论文不能结题。教材类科研成果:要突出教学改革的内容,体现创新部分,突出学生学法教育和能力培养。多媒体课件及软件开发类成果:具体说明其先进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突出实际应用效果和产生的效益。
二、结题时间、办法
各单位结题材料申报时间为6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请各位相关老师及时上报材料。有关结题具体要求、结题验收表及结题验收评价表请登陆黑龙江省教育科研网主页面,点击规划办资源下载图标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教所项目办 李雷鹏
电 话:0451—82190702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