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
根据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省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省青年基金、省留学归国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管理与服务,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我校承担的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校内自查。我校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03-2008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省杰出青年基金负责人同时填写《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工作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并于2009年6月23日上午11:00前将报表电子版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二、管理部门实地抽查。从7月份开始,省科技厅基金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将选择重点承担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自检,并做好抽检准备。
联 系 人:金辛 张斌
联系电话:82190716
电子信箱:nefuzb@126.com
科学技术处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