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规定,现将填报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学校所有教职工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含港澳台)均须报送出访计划。出访目的包括赴国(境)外进行工作访问、参加国际会议和教育、科技展会,以及讲学、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等临时因公出国(境)活动。
2.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因公临时出(境)活动。
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访问学者,以及学校公派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访项目不需报送计划。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2021年无出访任务,不再受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申请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纸质版需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处(行政楼821室),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51700402@qq.com,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具体填报内容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团组成员包括校内不同部门人员的出访团组,应提前相互沟通,由团组团长所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其他团组成员不再重复填报。
2、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执行(详见附件4)。
四、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1、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出访团组报送的出访时间、团组人员、出访国家(地区)和出访任务务必准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
2、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详见《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附件2)
3、办理流程详见《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办理流程》(附件3),相关表格请到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
4.学校所有教职工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持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
五、其他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拟出访人员务必提前了解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并做好无法出访的准备。
联系人:孙增林
联系电话:82191066
国际合作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