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林业标准的制修订水平,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林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编制2010年制修订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生态建设方面急需、技术成熟的技术标准。
(二)林业产业发展市场急需、技术成熟的技术标准。
(三)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四)通过清理,标龄过长、技术指标已不适合当前技术和市场发展需进行修订的标准。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国际贸易和交流的标准。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申报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时,需提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和项目汇总表(式样见附件1)。其中“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3、4、5)和“标准项目草案”。
相关表格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的“科技研究”中(http://www.forestry.gov.cn)或在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网站(http://www.forestrysci.gov.cn)下载。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也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中下载“项目计划模板”,网址:http://218.106.175.20/stdlinfo/public/index.jsp。
2、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联合申报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联合申报项目,应在“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项目草案”中“起草单位”一栏中注明。
3、“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和“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
4、申报时间:2009年9月14日早9:00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综合办公楼914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技术内容要求
“标准项目草案”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标准项目草案”内容基本完整。包括封面、前言、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内容和技术指标等。
2、需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3、标准修订项目需明确提出修订的主要章节和条款及哪些技术指标和内容需增删改,依据是什么。
4、关键技术问题必须已完全解决,技术内容成熟。
5、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相协调,不存在重复、交叉、不协调等矛盾。
6、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切实可行。
7、格式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焕勇 吴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E-mail:weihuanyong2001@163.com
科学技术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