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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8 点击数:

各院(部):

为表彰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工作,学校将开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数量

1.本科教学质量奖:包括教学质量特等奖、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学质量二等奖。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教学质量特等奖全校评选5人,各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本科教学改革奖:包括教学改革优秀奖、教学改革先锋奖。教学改革奖优秀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教学改革先锋奖全校评选5人,各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3.本科生导师奖:包括优秀本科生导师奖、十佳本科生导师奖。优秀本科生导师奖评选名额见附件1,十佳本科生导师奖全校评选10人,各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4.从教30年教师荣誉奖:各院(部)推荐人数不限。

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人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三年无教学责任事故、无师德失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教学质量奖:一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二是申报者当学年至少完成128学时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任务,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学时。三是申报者当学年(两个学期)的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均位列本单位教师前50%。四是院(部)需制定评选标准,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占评价总权重的80%,院(部)评选标准占总权重的20%。

2.科教学改革奖: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及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人员。申报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改革、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生态文明教育和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本科生导师奖: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年,指导活动效果好,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各项职责,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在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从教30年教师荣誉奖:截至2021年9月,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新增的从教工作满30年,德高望重,深受广大师生敬重与爱戴的一线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本科教学荣誉奖:一是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院(部)教学任务安排;二是申报前四个学期内申报者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有两次位列本单位教师后5%;三是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查评议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四是在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组织的课程评估中被认定为“待改进”。

三、评选程序

1.本科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一等奖和二等奖由各院(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学质量特等奖由各院(部)从近两年教学质量一等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院(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

2.科教学改革奖:教学改革优秀奖由各院(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学改革先锋奖由各院(部)从近两年教学改革优秀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院(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

3.本科生导师奖:优秀本科生导师奖由各院(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十佳本科生导师奖由各院(部)从近两年优秀本科生导师奖获奖者中遴选候选人向学校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院(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

4.从教30年教师荣誉奖:各院(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四、表彰奖励

获奖教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按即将出台的《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成栋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需自行制定具体评价指标,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评选推荐资格。

2.各院(部)将评选及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各院(部)请于2021年7月7日前将《关于推荐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本科教学荣誉奖候选人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个人申报表(附件3-5)发送电子版至dljwc@nefu.edu.cn邮箱。

联系人:于广龙

联系电话:82191972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