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林业行业的科技水平,国家林业局已经组织申报2010年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的工作,我校关于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重点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对技术的需求以及制约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选择先进、成熟、适用面广的技术成果,进行组装配套,加强技术的集成与示范,形成规模较大、示范作用明显、带动力强的项目。
二、支持重点
1.木本粮油、经济林果等优良品种(系)繁育、丰产栽培、产业化技术等;
2.速生用材林、珍贵树种等优良品种繁育、高效栽培、经营管理、产业化技术等;
3.林特资源培育及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深加工技术等;
4.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技术、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技术等;
5.重大森林病虫鼠(兔)害防治及森林防火、林业信息化管理技术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项目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是生产上急需并经过鉴定(验收)或审定的科技成果,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对社会环境、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得申报。
2.合同到期未按时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额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单位进行初评之后,由科研秘书上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
《2010年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申报书文本格式》(见附件1)一式4份。
五、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2009年10月2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推广科。
联系电话:82191085
联 系 人:王爱民
科学技术处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