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网络选课工作将于2009年11月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和地点
网络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预选阶段:2009年11月16日8时——2009年11月30日8时
补选阶段:2009年12月1日17时——2009年12月7日8时
网络选课系统将于以上时间内开放,学生可以在任何可以登陆到教务处网站主页的计算机上自行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教务处选课中心机房(第一教学楼702)每学期免费为学生提供4小时的上网选课服务,须持本人学生证及鞋套入内。具体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2:00,13:30—16:30。
二、选课网址和面向对象
网址:http://jwc.nefu.edu.cn/→学生选课→凭本人学号和密码进入选课系统。
可进行网络选课的课程为各年级、专业对应的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及公共选修课。本次选课面向对象为:
专业选修课:2006级、2007级、200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下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程的本科学生;
公共选修课:2005-2009级的所有本科学生,每门课程限选500人。自2009级开始,要求:农、理、工类的学生至少修读6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文、法、经、管类的学生至少修读6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不允许学生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重复或近似的公共选修课,请各专业学生自行查阅人才培养方案确认不能选修的公共选修课。2005-2008级学生的公选课要求随各年级纸制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不变。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在网络选课期间上网重选该门课程或者另选其他。
请注意:专业选修课每次只能“选定”一门课程,如需选择多门课程需多次“选定”并“提交”。如选课成功,所选课程信息会出现在选课页面下方。学生在选课页面可点击课程名称查看课程简介。
三、选课流程:
1、预选阶段: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应根据自己专业的培养计划并结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上网选课。公共选修课每人每学期限选两门,可少选,不可多选,且为上半学期一门,下半学期一门,否则将可能造成上课时间冲突。选课页面中的“预定教材”功能没有启用,其数据不作为有效数据使用,选课时可以随意选择。
2、补选阶段:系统对预选阶段的选课结果进行统计,凡选课人数不足15人(公共选修课不足2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课,并于2009年12月1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停开课程名单。因选课系统已把停开课程删除,由此而造成选课落选的学生可在此期间上网补选其他课程。
预选阶段学生对选课数据可选可退;补选阶段,专业选修课可选不可退,选课人数>20人的公共选修课可退选。
正常网络选课学生每学期(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不能高于14学分。对选课学分超过最高限制的学生,在补选阶段结束后系统将对超出学分的课程进行随机删除。为避免删除后的选课结果与本人意愿不符,请学生务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络选课。
四、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在选课系统中的“信息查询-培养方案”查询),拟定选修课程,掌握选课方法,严格依据选课流程合理选择课程。
2、必修课和实践教学直接预设到学生课程表中,不需要进行网络选课。选课数据将作为教学安排的依据,没有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未选课程的学习。进行了选课而不参加已选课程的学习、考核,该课程的成绩将以不合格记载并且记入本人的成绩档案。
3、上网选课必须本人操作,不得请人代选,也不得代人选课。教务信息密码作为学生上网选课、查询信息等任务的依据,请妥善保存,不得告诉其他人,如发现密码泄露或者仍然使用初始密码,请在选课之前及时上网修改。如果由于密码泄露而造成本人选课数据的更改,责任自负。
4、请学生务必在选课期间查看是否成功选中自己想选的课程,并在选课结束之后及时注销自己的登录(右上角“安全退出”)。如果不及时注销,可能会因计算机缓存而造成选课数据错误。
5、根据《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选课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最后一学期只能选修人才培养方案中该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重修或补修选课。人才培养方案上最后一学期没有开设专业选修课或者开设了但是因选课人数不够15人没开课的学生,应在最后一学期前修满毕业要求的专业选修课学分。为避免延误毕业资格审核,最后一学期的公共选修课应选择上半学期开结课的课程。请学生合理安排每学期的学习课程。
6、在选课同时进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学生只有对本学期为其开课的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测评以后,方能进行网络选课。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评和选课。
7、降级学生随自己学籍所在的班级进行网络选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需重修的选修课直接在本次网络选课中选择;原年级的必修课、实践教学、专业选修课,须在下学期开学后3周内填写选课申请单办理选课事宜,具体情况请留意下学期开学初的教务通知。
8、选课期间如发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9、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协调本次选课工作,并做好各专业学生选课前的指导工作,确保此次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