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险局的要求,2009年度门诊十四种疾病报销工作现已开始,请已经办理门诊十四种疾病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员整理相关票据,按照要求填写好表格后,将材料送至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社会保障办公室,望相关人员相互转达,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一、申报对象:已经办理过审批手续,手中持有特殊医疗手册的参保人员。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员,请不要申报。
二、申报时间: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参保人员按要求填好表格后,装入档案袋内。于2009年12月1日-12月5日送到人事处社会保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4室)。联系电话:82191815; 联系人:姚远。逾期不申报,后果自负。
三、申报要求:请各位参保人员在填写表格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门诊十四种疾病参保人员须知》,严格按照上面的要求逐项填写,填写不规范的不予申报。所申报的票据必须是治疗申报疾病在医院门诊治疗和指定药店购药所花费的费用,其它费用请不要申报。报销所用的相关处方和票据一定要按照要求整齐贴好。将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中,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及联系方式。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