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申请认定人员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二)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高等学校中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或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2年4月20日9:00-5月13日17:00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办法: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i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普通本科院校申请人选择单位(本校在职教师)确认点。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要求上传)。
6.申请人网报时,申报学科须选择底层学科,不能为学科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7.申请人的人员身份为“其他类型时”,需提交授课记录证明。(教务系统教学安排页面截图)。
四、现场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以下认定材料:(每人自备一个档案袋,贴好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系统要求上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由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附件1);
7.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请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2),由学校统一办理。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如有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丢失,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提交纸质验证结果。
各单位妥善保管申报材料,连同《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附件3)于5月16日上午8:00-11:00,统一报送至综合楼527室。
联系人:范田园82192837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