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全面满足高等农林水院校教学需要,培养优秀的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人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指示,中国农业出版社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二五” 教材规划。“十二五”教材规划坚持分类指导和多样性的原则,鼓励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院校的教材,鼓励编写具有不同风格和特色的教材;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鼓励对使用效果好的教材进行修订,锤炼精品。
农业部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二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将通过分批立项、滚动建设的方式出版符合教学改革需求的高质量的纸质教材和与之配套的电子教材(包括多媒体课件等),最大限度满足教学需求,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一批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选题目录已经有关专家论证确定(详见附件一),现在全国范围内申报,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
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主编经有关专家评审从申报材料中产生,报农业部审核;编写组成员由主编从申报材料中择优挑选,报中国农业出版社审核,农业部备案。
(二)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质量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方向上的多样性以及教学要求的差异性,适应不同类型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质量应该达到以下要求:
1.指导思想明确:教材要结合本层次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教材自身的层次和定位,按照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在编写中贯穿相应的教学指导思想。
2.结构体系合理:教材编写要研究同类教材,博采众长,在继承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要根据高校教学的特点,贯穿科学的教学方法,体系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满足教学适用性。
3.内容符合教学需要:教材内容在符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要充分反映学科的新发展、新要求,增加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的介绍,减少陈旧内容;注意先修与后续课程间内容的合理划分与衔接,避免重复。
(三)主编申报条件
1.在教学第一线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教授职称(公共基础课、经济管理、人文社科、工科等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可放宽为副教授)。
2.年龄35—55岁,优秀教师可放宽到60岁。
3.文字表达能力强,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外语阅读能力。
(四)编写人员申报条件
1.在教学第一线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副教授职称以上者(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年龄30—55岁。
3.文字表达能力强,教学实践经验较丰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主编者需提供详细的编写大纲、编写计划。
2.修订教材主编原则上不变,但需填写主编申请书(即附件二)。
3.附件一中没有列入但教学急需或特色课程的教材选题也可同时申报。
4.请各学院对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编写申报工作严格审核,并于2010年3月15日之前,将教材主编申请书、编写人员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纸件)及其电子版送至教材科,经教务处审核后,统一进行申报。
联 系 人:李宗洋 阚彬彬
联系电话:82190361
教务处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