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0]14号文精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决定组织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同时下发《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论证表》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82190702@163.com。请于2010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高教所项目办(综合办公楼904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2190702,联系人:李雷鹏。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