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6-200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黑科发〔2009〕72号)的要求,我校现组织2006-200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前期网上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和提交工作已完)。有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06-2008年度省应用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项目。
2、2006-2008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类项目,包括: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项目。
二、工作组织与检查方式
(一)工作组织。由科技厅领导带队,发展计划处、成果管理与推广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参加,成立厅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组。
(二)听取汇报。深入承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合同指标完成情况、成果实施与转化情况等,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管理措施。其中攻关重大、重点项目、省专项资金和创新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由厅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其他项目由主管业务处室自行组织现场检查。
三、其他要求
1、 省科技攻关重大、重点项目、省专项资金和创新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做好现场检查的相关准备(实物成果等)工作。
2、我校承担的2006-200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系统中将所填报的执行情况报告书打印一份,并附佐证材料(发表论文、著作、专利、经费使用情况明细等)。执行情况报告材料于2010年3月19日11:00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各相关负责人将报告材料于2010年3月18日前提交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统一交至科技处(行政楼815室)。
科学技术处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