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07】8号(《关于加强高校科技创安工作的意见》)和黑教安【2007】9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安规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高校科技创安工作,建立和完善我校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创建文明、安全、安定、祥和的校园环境,为我校能够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我校各单位自行采购、安装的监控设备予以登记备案,要求监控系统无论规模大小请各单位务必详实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请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于2010年4月29日前报送保卫处技术防范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佟庆志 联系电话:82191033
保卫处
技防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