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细则》(东林校管〔2020〕8号),为准确反映我校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状况,做到账、实、卡相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配合落实。
一、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盘点范围为学校利用各种渠道或使用各种经费购置、建设以及通过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取得的,满足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建账标准需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权属于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的事业性质国有资产,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软件、专利权和著作权等。
盘点基准日为2023年8月31日。
二、盘点工作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截止。
三、盘点工作内容及本年度重点
(一)盘点工作内容
1.资产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
2.资产领用单位和领用保管人是否属实;
3.资产标签粘贴是否到位;
4.资产实际存放地址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5.资产登记入账的信息是否属实(如:名称、分类、数量、价值、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资产来源等);
6.资产使用状态如何(如: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丢失等)。
(二)本年度盘点工作重点事项
1.及时核对校正上述资产信息,并补充资产标签(标签可至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资产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或429室打印);
2.理清未实名制资产,落实资产实名制管理要求(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查询本单位未实名制整理的资产,报单位分管领导处理);
3.历史发生人员岗位变动的,当事人名下原单位资产实物及账目是否及时移交调整;
4.统计闲置可用资产,持续推动资产盘活(有闲置资产需跨单位调剂的,填报《闲置资产自查情况表》);
5.推进确需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理清距离发起申请日期一年以上但未交纸质单据的业务实际情况;
6.自查本单位行政使用的通用办公资产(办公桌、办公椅、柜、计算机、打印机等)是否存在超标使用(标准及排查时间起点详见附件)。
四、盘点工作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协调学校资产盘点总体工作,汇总全校资产盘点情况,与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协助各单位解决处理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
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本单位内部的资产盘点工作,落实盘点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设专人负责,按照“院(处)、系(科)、人”三级责任体系分解落实盘点任务,核对账下资产和实物资产,并撰写资产盘点自查报告,主动做好盘点结果的处理工作,规范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
(二)资产系统操作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可登陆“资产系统”,点击左侧“单位业务”下“单位资产账目”、“实名制账目整理”,查看核对本单位全部账下资产、下属单位账下资产及未落实实名制领用人的资产,进行相应“修改”操作;点击“资产业务办理”按钮下“变动业务”,办理跨单位调拨等业务。
教职员工个人可登陆“资产系统”,点击左侧“个人业务”下“我领用的资产”按钮,查看核对个人名下资产,进行相应“认领”、“自查”和“修改”等操作;点击“资产业务办理”按钮下“变动业务”,办理本单位内领用人变更等业务。
(三)盘点结果处理
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单位能够自行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自行解决处理的应汇总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五、盘点工作报告
各单位自盘工作结束后,均需要以处级机构为单位形成《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办公楼429或431室)。相关资料将存档作为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审计的依据。
学校将汇总各单位盘点情况,进行实名制整理比例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披露。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落实,做到真点真盘。
各单位应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东林校管〔2023〕4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资产盘点工作,做到真盘真点,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真实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规范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
各单位开展资产盘点工作时,要结合《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开展财经管理突出问题和学生食堂腐败问题专项规范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东林校发〔2023〕2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31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学习对照审计常见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典型事例,在本单位范围内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和审计整改成效,做到标本兼治。
(三)统筹资产盘点与资产盘活,做到规范高效。
各单位要将资产盘点与资产盘活工作相结合,按照《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2023年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东林校管〔2023〕5号),对盘点中发现的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可优先通过单位自用提升资产利用效率,也可将其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共享和调剂,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还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进而加快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切实发挥资产效能。
七、其他说明
林学院本年度继续推进落实固定资产专项盘点有关工作,除林学院外其他单位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张宪林82190709;赵梓男82190709;张淑芳82192235)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