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各单位充分认清当前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工作领导,强化本部门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假前,各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强化防电诈宣传教育,既要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又要防止学生上当受骗,要在假前加强安全预警提示,尤其要对学生放假期间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专门提醒,确保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三、立即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假前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起底。要针对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及校车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要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专家公寓、在建工地、危险品仓库、实验室、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各单位能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于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假期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践的单位,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并与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对于假期期间开展科研、生产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情况,请相关处级单位将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安全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三)后勤保障部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好假期期间的生产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五、加强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防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所有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要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请各单位在1月4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及值班表报送至保卫处116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云蛟,0451-82190378。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