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优秀博士毕业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此外,2024年将启动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2.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3.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4.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5.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6.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国资计划B、C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3.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1.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
2.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3.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申报。
三、申报遴选工作要求
1.国资计划A、B、C档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3月20日,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附件1和附件2)有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提交流动站依托学院的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到nefupsd@163.com。
2.国资计划A档网上提交后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国资计划B、C档网上申请后报送纸质申报书10份(无需胶装),材料报送地点为综合办公楼501室,学校复审后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以国家测算为准。
3.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将于2024年3月5日开放。本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专家评审工作拟于9月启动,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相关工作安排(附件3)提前着手准备。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博士后流动站认真组织,着力做好宣传工作,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广泛动员在站博士后和拟进站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参与申报。
3.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4.申请人须仔细研读申报书填报须知和评分标准等,切勿在相关区域泄露个人信息,并积极与合作导师沟通,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报书。对于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5.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82192073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