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贯彻宣传工作,扎实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保守国家秘密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师生安全保密意识,根据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寻找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保密法治代言人
二、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通过主题讲述和分享,普及保密常识,进一步夯实保密宣传工作基础,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保密法治意识,提高保密能力水平,筑牢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防线。
三、格式标准
每个微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格式标准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统一以“我是保密法治代言人。今天我要讲的是……”为开头语。
四、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拷贝至指定地点,每个微视频作品均以“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报送截止时间:3月24日。
五、奖项设置
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集体优秀组织奖3名。
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为获奖单位颁发荣誉奖牌和保密学习读本。
学校将择优推荐获奖微视频参加上级部门评选。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宣传贯彻新修订保密法的一项具体举措,迅速响应、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号召本单位师生积极参与,切实提升全校师生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推动形成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七、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从严审核报送作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不得存在侵权情况,一经发现版权纠纷,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侵权作品参选资格,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出于非营利性目的,有权在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获奖作品。报送作品的个人或单位,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
联系人:边佳 李晋旭
联系方式:82191935 82191631
作品报送邮箱:nefugqt@nefu.edu.cn
作品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0110室
校团委
学校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