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五一”国际劳动节小长假将至,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在“五一”节前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不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停止实验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与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2.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的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切实将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和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3.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做好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4.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在学生和教师进入实验室前,查验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试成绩,未通过考试的师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实验室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确保其熟悉本实验室的危险源信息、掌握安全操作规范、防范措施及突发状况处置办法,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开展危险性实验,实验时不能脱岗;使用加热设备时,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
5.各学院要及时梳理和归档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书或承诺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重要危险源的管理、事故调查与处理、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记录和总结等。
各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学校将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