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我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切实提升我省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实施计划,提升我省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理论研究水平,深化高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开展高校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打造一批理论创新、操作性强、可应用推广的研究成果,推广一批龙江就业特色工作案例。
二、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
拟择优立项专项重点课题30项,其中10项列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专项资助重点课题,研究经费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
1.根据省规划申报要求,我校限额申报1项课题。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课题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申请人应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年度重点课题。
3.发布的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是研究参考的重要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
4.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有在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重点课题;已承担其他在研各级各类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立项材料报送
1.学校初评需提供的材料:在教学管理平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10.10.92.153:8089/core/index.html提交《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课题盲审活页》、汇总表(平台填报说明见附件5),截至时间为5月22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申报。
2.学校确定推荐立项后需提供的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正反面打印的《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前两页纸质一式3份,并确保在平台中提交的电子版和纸内容一致。
五、课题结题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结题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6月、11月—12月,具体结题要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致,结题通知将与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通知一同下发。本次课题研究时间较短,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联系方式:雷鸣 联系电话:82192082
本科生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