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的相关工作要求,学校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公开采购意向。为顺利推进学校2024年度各类采购项目实施,提升采购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三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已纳入学校2024年度预算,且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学校采购限额(货物和服务20万元,工程30万元)以上的各类采购项目,按项目类型(货物、工程、服务)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的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
3.项目预算金额;
4.预计采购时间。
三、2023年度已公开采购意向但未实施的采购项目,如需在2024年继续采购,还应再次公开。
四、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
1.请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前,将《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征集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c2022@nefu.edu.cn。经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汇总后,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学校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在学校采购招标网站上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2.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作为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应确保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政府集采、学校直接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外,其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未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学校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参考《通知》要求执行采购意向公开。
3.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充分考虑在发布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及时报送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以免因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影响采购进度。
4.各单位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甄老师
联系电话:82190693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