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4〕16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教育部2024年外派储备干部推荐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驻外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挪威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芬兰语、匈牙利语、丹麦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如有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此意愿的教职工,请到本单位报名并填写《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各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报党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后续选拔程序的人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经党委研究批准后,确定为我校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人事司。
(四)考试考察。由教育部人事司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审核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对通过选拔考试的人选,组织到我校进行深入考察并择优确定参加岗前培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
三、有关要求
(一)选拔我校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初步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重视和支持,准确掌握标准,在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作为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
(三)请各单位于7月3日下班前将《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和有关语言成绩证明(含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综合办公楼815室)。
联系人:孙行
联系电话:82190013
电子邮箱:nefuzzb@163.com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