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配合落实。
一、盘点范围及基准日
盘点范围为学校利用各种渠道或使用各种经费购置、建设以及通过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取得的,满足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建账标准需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权属于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的事业性质国有资产,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软件、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盘点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
二、盘点工作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截止。
三、盘点工作内容及本年度重点
(一)盘点工作内容
1.确认资产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
2.确认资产领用单位和领用保管人是否属实;
3.确认资产标签粘贴是否到位(标签可至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资产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或429室打印);
4.确认资产实际存放地址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5.确认资产登记入账的信息是否属实(如:名称、分类、数量、价值、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资产来源等);
6.确认资产使用状态是否准确(如: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盘亏等)。
(二)本年度盘点工作重点事项
1.近年涉及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房产资源调配等情况发生资产变动的,是否及时完成资产交割和账目调整;
2.历史发生人员岗位变动(如校内变动、退休、离职等)涉及资产的,是否及时完成实物移交和账目调整;
3.落实资产实名制管理要求,理清未实名制资产;
4.统计闲置可用资产,持续推动资产盘活(有闲置资产需跨单位调剂的,填报《闲置资产自查情况表》)。
四、盘点工作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国资处负责协调学校资产盘点总体工作,汇总全校资产盘点情况,与实验室管理处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协助各单位解决处理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
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本单位内部的资产盘点工作,落实盘点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设专人负责,按照“院(处)、系(科)、人”三级责任体系分解落实盘点任务,核对账下资产和实物资产,并撰写资产盘点自查报告,主动做好盘点结果的处理工作。
(二)资产系统操作
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可登陆“资产系统”,点击左侧“单位业务”下“单位资产账目”“实名制账目整理”,查看核对本单位全部账下资产、下属单位账下资产及未落实实名制领用人的资产,进行相应“修改”操作;点击“资产业务办理”按钮下“变动业务”,办理跨单位调拨等业务。
教职员工个人可登陆“资产系统”,点击左侧“个人业务”下“我领用的资产”按钮,查看核对名下资产,进行相应“认领”“自查”“修改”等操作;点击“资产业务办理”按钮下“变动业务”,办理本单位内领用人变更等业务。
(三)盘点结果处理
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单位能够自行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自行解决处理的应汇总报告国资处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处理(如盘盈、盘亏等),并视具体情况按要求提供后续处理所需相关资料,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盘点工作报告
各单位自盘工作结束后,均需要形成《2024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请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国资处。
上述资料将存档作为上级单位和校内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及审计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落实
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本单位和每名教职员工的资产管理责任,做到真盘真点,按时报送盘点报告与资料,及时规范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统筹资产盘点与资产盘活
盘点中发现的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设备家具等资产,可优先通过单位自用提升资产利用效率,或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共享和调剂,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经审批可对外出租或处置,以发挥资产效能。
七、其他说明
林学院本年度继续推进落实固定资产专项盘点有关工作,除林学院外其他单位按照以上工作要求执行。
联系人:马壮 82190709 综合办公楼429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