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坚决纠正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以及中共黑龙江省高校工委印发的《关于省属高校处级以下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黑高工委字﹝2015﹞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产业单位和科研单位负责人在操办婚礼丧礼之前要填写《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见附件),并于操办前分别将此表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
2、其他处级干部(含五级、六级职员)在操办婚礼丧礼之前要填写《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于操办前分别将此表上报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和所在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同时将操办的具体情况向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3、其他党员、干部(含七级、八级职员)根据所在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的要求进行上报。
4、对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未按报告内容操办或未经组织批准执意操办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一律收缴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
各级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而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件的,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