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7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该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项目
主要资助与我省发展战略紧密联系,从事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产业发展、服务外包、应用对策研究等,在黑龙江省落地转化的项目;或推动产业园区发展,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项目。
(二)启动项目
资助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主要从事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带动各类园区发展建设,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咨询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要求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重点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技术,具有海外工作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人才。
2.在国(境)外获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获硕士(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在国(境)外获学士(含)以上学位,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近5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根据项目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选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初选合格的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填写《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7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大发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2015年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上述各材料需同时报电子版。
2.在国(境)外留学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3.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综合办公楼503)
联 系 人:关冰冰
联系电话:82192070
电子邮箱:gbb@nefu.edu.cn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5年10月9日